现转发财务处关于在校生学费收缴有关事宜:
现将2015年秋季收费时间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2012、2013、2014级学生(包括研究生)请于2015年8月15日前将学费、宿费存至学校统一发放的中国银行卡中,届时银行将统一划款,扣款名单及时发放各学院,以便作为学生注册依据。财务处核对无误即把缴费收据打印出来并统一发放到各学院。
2.为了方便学生,学校以后不再现场收取学费,请同学们在8月15日之前务必将学费、宿费等相关费用足额存入中国银行卡中。
3.已办理贷款的同学将不进行代扣代缴,请新学期报到以后将除学费之外的费用存入中国银行卡中,学校按时扣缴。
望各位同学周知并相互转告。
财务处
2015年7月8日
About
关于在校生学费收缴有关事宜
Artikel Terkait
订阅:
博文评论 (Atom)
EmoticonEmotic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