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学院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6号),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,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,根据教育部举办的《首届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》,我校举办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主题
“互联网+”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
二、大赛目的
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,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,培养造就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生力军;推动赛事成果转化,促进“互联网+”新业态形成,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;以创新引领创业、创业带动就业,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、推动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。
三、组织机构
校赛由黑龙江大学主办,教务处、创业教育学院、校团委承办。办公室设在创业教育学院。
大赛设置组织委员会,组委会成员如下:
主任:何颖
成员:蒋鲲、吴金秋、周成刚、陈文远、丁宏、樊志辉、李宏波、吕厚均、各教学单位院长
四、参赛要求
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,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、新服务、新业态、新模式,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、医疗、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。主要包括以下类型:
1.“互联网+”传统产业: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(含一二三产业)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;
2.“互联网+”新业态: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、新模式、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,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、智能汽车、智能家居、可穿戴设备、互联网金融、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、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、新模式;
3.“互联网+”公共服务:互联网与教育、医疗、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;
4.“互联网+”技术支撑平台: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。
五、参赛对象
1.黑龙江大学在校本科生、硕士生、博士生(不含在职)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。
2.大赛分组
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。
创意组参赛条件: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,为黑龙江大学在校生(不含在职);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。
实践组参赛条件: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,为黑龙江大学在校生(不含在职)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;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。
以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。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。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。
六、参赛安排
1.报名时间:6月17日—7月5日下午五点
校赛时间:7月8日
2.报名方式:纸介文档由学院统一上交至黑龙江大学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。
3.提交材料
(1)报名表
(2)报名汇总表
(3)项目书电子版(格式内容自行设计,字数不超过一万字,A4纸不超过十页; 文件名称为“互联网+”+项目名称+负责人+手机)
(4)可附支撑材料
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文档。提交至邮箱:30297163@QQ.com(邮件名格式:学院+“互联网+”+项目数量+学院负责人+手机)
七、大赛奖励
大赛设金奖10 个、银奖20 个、铜奖30个、奖励获奖项目并颁发放获奖证书及获得相应的创业教育学分。同时设置集体奖,按照获奖情况奖励前 10 名;设置优秀组织奖,按学院竞赛组织情况和获奖情况奖励 5 名。
优秀项目推荐参加中国首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。
八、有关事宜
竞赛联系人:李松老师: 86609130 13903606667
白莉莉老师:86609337 18686778788
地址:C区四号教学楼103室,黑龙江大学创业教育学院。
附件1:黑龙江大学首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
附件2:黑龙江大学首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
黑龙江大学
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
附件:附件1:黑龙江大学首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.docx (20.35KB)附件2:黑龙江大学首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.xls (32.26KB)
附件:附件1:黑龙江大学首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.docx (20.35KB)附件2:黑龙江大学首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.xls (32.26KB)